條文原文
以上為本站文章引用時查證的版本, 完整條文請見全國法規資料庫 ↗。 修法後以官方版本為準。
哪些情境會用到中華民國刑法第294條
本站有 2 篇文章在實務情境中引用本條,每篇都附經查證的判決與相關條文:
- 遺棄罪怎麼成立?不扶養父母的刑事界線——對無自救力之人依法應扶助而遺棄或不為生存必要之扶助,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加重(刑法第294條);但被害人曾家…
- 六歲以下不能獨處?兒少法第51條的界線與遺棄罪的差別——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兒童及…
本文為法律資訊整理,條文均引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並附查證日期,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 個案事實差異可能導致完全不同的結論,重要決定前請諮詢律師或使用本站 AI 查詢後再向專業人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