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司律一試:
裸考 96.7%,查證後 299/300
我們用 115 年司法官律師第一試全部 300 題測試本站的免費法律 AI。 兩個階段都是盲測——作答時不接觸官方標準答案,答完一次性比對。 及格門檻約為總分 66.7%。
290/300
第一階段:裸考(96.7%)
模型不查任何資料、僅憑本身能力作答 300 題,批次執行、全程剝除官方答案。
299/300
第二階段後合成:查證補救 9/10
裸考答錯的 10 題,改走本站產品的查證流程——回答前即時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憲法法庭——重新作答,補救 9 題。
兩階段的差距,就是這個產品存在的理由
裸考錯的 10 題是全卷最難的殘差:憲法法庭最新裁判、大法庭統一見解、 行政函釋層級的細節——正是「憑記憶的 AI」最會亂編的地方。 接上官方資料庫逐條查證後,10 題補救 9 題。
最誠實的一題:唯一沒補救回來的 115-0301-51(刑事訴訟法・自訴), 恰好是 10 題中唯一一題查證流程未實際調出條文、憑模型記憶作答的—— 漏了刑事訴訟法第 319 條第 3 項但書。逐條查證的 9 題全對,沒查的 1 題就錯。 這正是我們堅持「每個答案先查官方來源」的原因。
第二階段逐題紀錄
| 題號 | 科目 | 查證引用之官方來源 | 結果 |
|---|---|---|---|
| 115-0101-01 | 憲法 | 憲法法庭 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主文(憲訴法第 4 條第 3 項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 ✓ 答對 |
| 115-0101-48 | 行政法 | 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 8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引自臺北高行 111 年度訴字第 1202 號等) | ✓ 答對 |
| 115-0101-54 | 行政法 | 國家賠償法第 14 條現行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 答對 |
| 115-0301-44 | 刑事訴訟法 | 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5765 號判決(刑事大法庭 110 年度台上大字第 5765 號統一見解) | ✓ 答對 |
| 115-0301-51 | 刑事訴訟法 | 未查證——憑模型記憶作答(漏刑事訴訟法第 319 條第 3 項但書) | ✗ 答錯 |
| 115-0201-41 | 民法 | 民法第 1030 條之 1(剩餘財產分配計算) | ✓ 答對 |
| 115-0201-59 | 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第 199 條第 2 項與第 199 條之 1 第 2 項之適用前提比對 | ✓ 答對 |
| 115-0201-72 | 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第 471 條、第 466 條之 1 及最高法院統一見解 | ✓ 答對 |
| 115-0202-01 | 公司法 | 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 7 條第 3 項第 2 款(「新」字非可資區別文字) | ✓ 答對 |
| 115-0202-39 | 證券交易法 | 證券交易法第 25 條、公司法第 27 條及內部人股權申報實務 | ✓ 答對 |
全部 300 題之題目、官方答案與含出處詳解,公開於司律闖關(免費、免註冊,每題詳解附法條原文與實務見解出處)。
方法論
- 盲測:兩階段作答時均不接觸官方標準答案;答案在作答完成後一次性比對。
- 查證層:第二階段使用與本站產品相同的 taiwan-law-mcp 資料層, 即時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與憲法法庭,引用來源逐題留存。
- 表述紀律:299/300 為「裸考 290 + 查證補救 9」之合成成績, 非單次考試成績;本頁與所有對外表述均如實標註兩階段。
- 界線:考題實測衡量的是法律檢索與適用能力,本站為研究資訊工具,非法律意見。
想看它怎麼查?丟一個法律問題給它,答案會附官方出處連結,查完可以自己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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