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司律一試闖關 › 行政法
115 年司律一試 綜合法學(一)公法 第 27 題
下列何者為公法人?
- A 國家教育研究院
- B 醫師公會
- C 農會
- D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考選部公告標準答案:D
詳解
我國公法人以地方自治團體為主。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2明定,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立法與行政機關,依法辦理自治事項,故D是公法人。A國家教育研究院是教育部所屬中央三級機關,機關本身無獨立法人格,權利義務歸屬國家。B醫師公會依醫師法與人民團體法設立、C農會依農會法設立,雖被賦予部分公共任務甚至受託行使公權力,通說與實務仍認屬私法人。
地方制度法 第83條之2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山地原住民區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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