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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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境會用到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
本站有 2 篇文章在實務情境中引用本條,每篇都附經查證的判決與相關條文:
- 強制罪:3年以下,強暴脅迫+妨害權利就成立——強制罪指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04條),未遂亦…
- 合法催收怎麼做?4條界線與違法時的報警流程——合法催收的界線:告知提告、聲請調解、寄存證信函屬權利行使;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即成立強制罪(刑法第304條,3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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