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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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境會用到中華民國刑法第339-4條
本站有 2 篇文章在實務情境中引用本條,每篇都附經查證的判決與相關條文:
- 假投資詐騙怎麼辦?虛擬貨幣投資群組騙局自救解析——投資群組、假交易所、虛擬幣挖礦騙局屬加重詐欺(刑法第339-4條,1年以上7年以下);「小額出金給甜頭→加碼→出金要繳稅…
- 被詐騙了怎麼辦?報案止付、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全流程——被詐騙先打165與報警申請圈存止付,再提刑事告訴(刑法第339、339-4條);對詐團成員與人頭帳戶提供者可提附帶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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