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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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境會用到土地法第34-1條
本站有 2 篇文章在實務情境中引用本條,每篇都附經查證的判決與相關條文:
- 繼承的房子有人不同意賣?共有土地處分與分割全解析——共有不動產可依土地法第34-1條多數決處分(人數過半+持分過半,或持分逾2/3);談不攏還可依民法第823條隨時請求裁判…
- 共有土地多數決出售:土地法34-1與優先購買權——共有土地之處分,以共有人過半數及應有部分過半數同意即可為之(應有部分逾2/3者人數不計)(土地法第34-1條);他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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