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手上那個沒用到的塔位,有客戶願意用一百多萬跟您收。」——這通電話,是台灣最頑強的詐騙劇本之一。它精準地利用了兩件事:閒置塔位人人想脫手,以及塔位根本沒有真實市場、你無從查證。而它的下一句話,永遠是:「不過您要先買更多,才能一起賣。」
我家有幾個多年前買的靈骨塔位一直沒用到,最近有人打電話說有客戶要高價收購,但要我先再買他們的新塔位才能一起賣,請問這是詐騙嗎?已經匯錢出去了怎麼辦?免費問 AI,附法條與判決出處 →
三部曲:誘餌、加碼、榨乾
- 誘餌:佯稱「科學園區家族遷葬」「客戶要大量塔位」,願每位 120-130 萬高價收購你手上的塔位。
- 加碼:「你的舊塔位要跟新塔位搭售才賣得掉」「再買 XX 塔位可以節稅」——誘你不斷匯款買進。
- 榨乾:交易「即將完成」時,再要你付「稅金、代書費、保證金」,甚至誘你抵押房產借錢。
- 真相:根本沒有買家,你買的每一個塔位都賣不掉——先給你「要賺大錢」的假象,再用「還差一步」不斷要錢。
第 339 條:這就是詐欺
用虛構的「高價收購」「搭售節稅」使你交付金錢,構成詐欺取財;詐團三人以上共同、或以電子通訊對公眾為之,升級為加重詐欺(第 339 條之 4,1 年以上 7 年以下)。追錢的關鍵字只有一個:快——第一時間撥 165、報警、向銀行申請警示帳戶圈存,趕在車手把錢領走之前。
法院怎麼說:層層加碼的塔位詐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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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手上有些塔位想脫手,詐團的操作把三部曲演了個完整:先佯稱科學園區家族遷葬、願以每位 120-130 萬高價收購(誘餌)→再說「你的舊塔位要跟新塔位搭售才賣得掉、再買 XX 塔位可節稅」誘使她一筆筆匯款加碼(加碼)→交易前夕再以「要先付 108 萬稅金與代書費」榨最後一筆,甚至讓她拿房地借款、房產遭過戶(榨乾)。法院論以加重詐欺,並點明一個關鍵事實:靈骨塔位是殯葬管理條例的骨灰存放設施,買賣仲介須經許可登記,不是社會通念上有經濟價值的投資商品。這件判決把防詐的重點濃縮成幾句話:①「有人高價收你的塔位」幾乎必假——因為二手塔位根本沒有那樣的市場;②「要先買更多才能賣」「交易前先付稅金代書費」是詐術的骨架,真正的買賣不會要賣方先掏錢;③這類詐騙鎖定持有舊塔位的長輩,子女多關心金流、約定大額匯款前先商量。真的用不到的塔位,循合法登記的管道處理,別接主動來電的「買家」(參本站生前契約、詐騙求償、遺骨骨灰各文)。
常見問題
本文為法律資訊整理,條文均引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並附查證日期,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 個案事實差異可能導致完全不同的結論,重要決定前請諮詢律師或使用本站 AI 查詢後再向專業人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