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司律一試闖關 › 法律倫理
115 年司律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 第 62 題
法官獨立屬於法官倫理的重要規範要求。下列那一位法官之行為不違反法官獨立之要求?
- A 甲法官未依據某最高法院多年前在他案判決中所採取之法律見解,而附理由依學界少數說見解作出判決
- B 乙法官因其他法官私下向其說明某案原告的冤屈,故而判決該案被告敗訴
- C 丙法官認為某族群常有酒駕行為,因而推定屬於該族群之被告有罪
- D 丁法官因擔心受到公眾輿論批評,故判處被告最高刑度之徒刑
考選部公告標準答案:A
詳解
法官法第13條第1項要求法官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A中甲法官附具理由採學說少數說,未追隨最高法院多年前的個案見解,正是審判獨立的正面展現:非判例性質的其他法院見解對承審法官並無法律上拘束力,只要說理充分即無違反。B是受同僚私下遊說而形成心證,屬內部干涉,法官應拒絕而非採納。C以族群刻板印象推定被告有罪,違反無罪推定與不得偏見歧視的要求,判斷依據不是證據而是成見。D因害怕輿論批評而重判,是讓外部壓力取代法律判斷,同樣侵蝕獨立性。故不違反者為A。
法官法 第13條法官應依據憲法及法律,本於良心,超然、獨立、公正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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