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白話

民法
第 1113-2 條

條文原文經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證,以下整理本站 2 篇文章中引用本條的實務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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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原文

以上為本站文章引用時查證的版本, 完整條文請見全國法規資料庫 ↗。 修法後以官方版本為準。

哪些情境會用到民法第1113-2條

本站有 2文章在實務情境中引用本條,每篇都附經查證的判決與相關條文:

  1. 監護宣告怎麼聲請?失智長輩財產保護與意定監護解析——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不能處理事務,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民法第14條);程度較輕為輔助宣告(第15-1條)。趁意思能力健
  2. 意定監護是什麼?趁清醒指定監護人的完整流程——意定監護讓本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時,以公證契約預先指定未來受監護宣告時的監護人(民法第1113-2至1113-4條);法院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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