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原文
以上為本站文章引用時查證的版本, 完整條文請見全國法規資料庫 ↗。 修法後以官方版本為準。
哪些情境會用到民法第179條
本站有 4 篇文章在實務情境中引用本條,每篇都附經查證的判決與相關條文:
- 借名登記房子要得回來嗎?舉證責任與返還請求解析——借名登記契約實務上有效(類推適用委任),終止後可請求移轉返還;但主張借名者要負舉證責任:出資金流、稅費繳納、權狀保管、使…
- 分手後轉帳、禮物能要回嗎?贈與與借貸的定性——交往期間的金錢往來,定性決定能不能要回:單純贈與(愛意表示)原則要不回;附負擔贈與不履行負擔得撤銷(民法第412條);借…
- 不當得利是什麼?返還範圍、舉證責任與誤匯款怎麼要回——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民法第179條)。臺灣高等法院115年度上易字第86號:不當得利分…
- 轉帳轉錯人錢要得回來嗎?不當得利返還全流程——誤匯入他人帳戶,對方無法律上原因受利益,依民法第179條應返還不當得利;拒不返還還可能構成侵占。通報銀行、報警、存證信函…
本文為法律資訊整理,條文均引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並附查證日期,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 個案事實差異可能導致完全不同的結論,重要決定前請諮詢律師或使用本站 AI 查詢後再向專業人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