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車禍的求償清單上,醫療費、看護費、慰撫金都好理解,只有一項最抽象、卻常常金額最大:勞動能力減損——你以後每個月賺不到的那些錢,一次算給你。它抽象,但完全可以被公式化;看得懂公式的人,談和解時的底氣完全不同。
我車禍後腿部粉碎性骨折,醫生說會留下永久後遺症沒辦法做原本的粗重工作,請問勞動能力減損的賠償怎麼計算?要去哪裡鑑定?免費問 AI,附法條與判決出處 →
第 193 條: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
一條條文裝了兩個項目:勞動能力減損(以後賺不到的)與增加生活上之需要(以後多花的——看護費、輔具、居家改裝、往返醫療交通費)。兩者分開算、同時請求。原則一次給付,例外可聲請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供擔保——實務上絕大多數都選一次領。
公式:三個變數與一張係數表
- 收入基準:事故前實際收入(薪資單、扣繳憑單、投保薪資);無收入者以基本工資為底線,家庭主婦以家事勞動價值計。
- 減損比例:法院囑託醫學中心依 AMA 永久障害評估指引與勞保失能給付標準鑑定,並按職業、年齡加權;須症狀固定後為之。
- 期間:自事故(或喪失工作之日)起算至 65 歲強制退休年齡。
- 霍夫曼式扣除中間利息:未來幾十年的錢一次拿,要扣掉「提前取得」的利息利益——用月別霍夫曼累計係數乘上每月損失,首期給付不扣。
- 再砍兩刀:與有過失按比例過失相抵;強制險失能給付已領部分應扣除。
法院怎麼說:91%,8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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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計程車違規紅燈右轉撞上機車騎士,騎士多處骨折,更嚴重的是中度失智與認知功能障礙——「於現實競爭之勞動市場上極難獲致聘僱」。攻防非常典型:被害人主張減損 100%(都要全天看護了),加害人主張只有 28%;法院採鑑定結果 91%,並講清楚一個重要觀念——需要全天看護不等於勞動能力歸零,因為看護費評的是生活自理,減損評的是賺錢能力,兩項分開算、都能請求。最後的算式一目瞭然:月薪 37,650 元 × 91% = 每月 34,262 元,自遭資遣日起算至 65 歲共 400 餘個月,套霍夫曼係數扣除中間利息,單這一項 810 萬 1,221 元。三個實務提醒:①別急著鑑定——症狀固定前的報告會被挑戰;②收入證據提早準備——事故前的薪資單與扣繳憑單決定整條算式的底數;③和解前自己先套一次公式,對方報價低於算式結果多少,一眼就看得出來(參本站車禍求償、死亡事故賠償、強制險各文)。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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