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舖是合法的應急管道——前提是你知道規則:利率年率上限 30%、附加費只有倉棧費(當舖業法第 11 條);滿當期後還有 5 日寬限;流當即兩清,風險以當品為限。市場上的陷阱,全都長在規則之外:「月息 3 分」的話術、「免留車」包裝的本票借貸、沒有許可證的地下錢莊。
我在當舖用機車借款,月息說3分,這樣合法嗎?車會不會被吞掉?免費問 AI,附法條與判決出處 →
第 11 條:成本天花板
三個檢查點走進店裡就做:牆上有沒有許可證、利率是不是以年率揭示、當票上怎麼寫。成本試算:借 10 萬,月息上限 2,500(年率 30%)+首次倉棧費至多 5,000——超過這個數的每一塊,都是無效約定,可拒付、可檢舉(主管機關為警察局)。「3 分利」永遠要追問:月還是年?
贖回與流當:風險封頂的設計
滿當期由當票載明(不得少於 3 個月),付息可續當;期滿未贖,法律再給 5 日寬限;之後流當——當品歸當舖處分。流當的另一面是質當制度的靈魂:債務兩清——當品拍賣不足額,當舖不能再追討;超值的部分(名錶當 10 萬流當賣 30 萬)依法理與契約另有找補爭議空間,貴重物品當前拍照、留鑑定紀錄。這正是「當東西」與「簽本票借錢」的本質差異:前者風險封頂,後者追到天涯。
免留車與地下錢莊:規則外的世界
- 免留車拆解:車沒被收當=沒有質當關係;你簽的借據+本票+讓渡書/動保設定是一般借貸——逾期直接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車被拖走債照追,沒有流當兩清。
- 簽前三問:這是當票還是借據?利率換算年率多少?本票金額為什麼比借款高?——任何一題答不清楚,起身離開。
- 地下錢莊識別:無店面、LINE 放款、押證件存摺、周息計算、當面簽空白本票——全部都是地下錢莊指紋;利息超收可拒付並請求返還,暴力討債直接報警(恐嚇、傷害、妨害自由都是公訴罪)。
- 正路排序:銀行小額信貸/保單借款 → 合法當舖 → 沒有「然後」——地下錢莊不是選項,是案件的開頭。
常見問題
年率上限 30%(月 2.5 分)+倉棧費 5%;「月息 3 分」=36% 已違法,超過部分不用付。
滿當期≥3 個月+期滿再寬限 5 日;流當後債務兩清,不得再追討。
免留車≠質當:簽本票讓渡書=一般借貸,沒有流當兩清保護,還可能被裁定執行。
查許可證;超收利息可拒付追回;暴力討債報警;向警察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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