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司律一試闖關 › 行政法
115 年司律一試 綜合法學(一)公法 第 41 題
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行政契約與民事契約相同,雙方當事人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可自行決定內容
- B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 C 行政契約之成立僅需締約機關內部決定,即立即生效
- D 行政契約與民事契約相同,原則上得以言詞締結契約
考選部公告標準答案:B
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143條規定,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B與條文完全相符。A錯,行政契約仍受依法行政、法律優位及法律保留拘束,並有第135條至第138條之限制,不能如民事契約般全憑當事人自由形成內容。C錯,契約須經雙方意思表示合致並依法定方式締結,機關內部決定無法單方使契約成立生效。D錯,第139條明定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僅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時才依其規定,並非原則上得以言詞締結。
行政程序法 第143條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官方原文 ↗
行政程序法 第139條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但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者,依其規定。
官方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