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司律一試闖關行政法

115 年司律一試 綜合法學(一)公法41

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行政契約與民事契約相同,雙方當事人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可自行決定內容
  • B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 C 行政契約之成立僅需締約機關內部決定,即立即生效
  • D 行政契約與民事契約相同,原則上得以言詞締結契約

考選部公告標準答案:B

詳解

行政程序法第143條規定,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B與條文完全相符。A錯,行政契約仍受依法行政、法律優位及法律保留拘束,並有第135條至第138條之限制,不能如民事契約般全憑當事人自由形成內容。C錯,契約須經雙方意思表示合致並依法定方式締結,機關內部決定無法單方使契約成立生效。D錯,第139條明定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僅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時才依其規定,並非原則上得以言詞締結。

行政程序法 第143條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官方原文 ↗
行政程序法 第139條

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但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者,依其規定。

官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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