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司律一試闖關 › 民法
115 年司律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事法 第 23 題
甲將A屋出租於乙,甲與乙約定不得轉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若將A屋中其中一間小房間轉租於丙,則乙與丙之租賃契約有效
- B 乙若將A屋全部轉租於丙,則乙與丙之租賃契約無效
- C 乙若將A屋轉租於丙,甲對丙有租金請求權
- D 乙縱將A屋轉租於丙,甲仍不得終止契約,僅得請求損害賠償
考選部公告標準答案:A
詳解
民法第443條第1項但書允許房屋承租人轉租一部分,但須「無反對之約定」;甲乙既已約定不得轉租,乙不論轉租一部或全部都違反約定。不過轉租禁止只是乙對甲的契約義務,基於債之相對性,乙丙間的租賃契約在當事人間仍然有效,只是甲得依同條第2項終止與乙的契約,故A正確、B錯誤。C錯:甲與丙間無任何契約關係,甲對丙沒有租金請求權,頂多依所有物返還或不當得利處理。D錯:第443條第2項明文賦予出租人終止權,甲不是只能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 第443條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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