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司律一試闖關刑法

115 年司律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3

依實務見解,關於不法意識之理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不法意識係指行為人對於禁止規範有認識與理解,並採取敵對或漠視之態度
  • B 不法意識屬故意的一部分,若欠缺不法意識即無構成要件故意
  • C 只要知其行為乃法所不許,即可認定有不法意識,不需要精確認識違反那一條特定法規
  • D 法律頒布後,行為人即有類如民法上之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而不可擅為主張不知

考選部公告標準答案:B

詳解

第16條把「不知法律」放在罪責層次處理,而非故意層次,實務因此採罪責理論:不法意識是獨立的罪責要素,欠缺它只影響罪責有無或減輕,不會讓構成要件故意消失。B說欠缺不法意識即無構成要件故意,是把不法意識當成故意的一部分(故意理論),與現行法及實務見解不符,故選B。A描述不法意識為對禁止規範的認識並採敵對漠視態度,正是實務的說法。C的「知其行為為法所不許即可,不必精確認識違反哪一條」是實務一貫標準。D強調法律公布後人民有注意遵守義務,不得擅為主張不知,也是實務常見說理。

中華民國刑法 第16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官方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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