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司律一試闖關 › 刑法
115 年司律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事法 第 35 題
年僅15歲的乙女不堪父親甲對她長期嚴厲的管教,有時甚至使用體罰及言語上的侮辱,令乙心生逃家的念頭。某日已成年之網友丙女詢問乙是否願意離家與其同住,乙同意,丙即帶乙離家數月。關於丙之刑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構成擄人勒贖罪(刑法第347條)
- B 丙構成略誘婦女罪(刑法第298條)
- C 丙構成和誘未成年人罪(刑法第240條第1項)
- D 丙構成準略誘罪(刑法第241條第3項)
考選部公告標準答案:D
詳解
乙年僅15歲是本題關鍵。丙取得乙同意帶她離家,形式上是「和誘」,但第241條第3項明定「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以略誘論」,立法者認為未滿16歲之人的同意不足以阻卻誘拐的不法,故應論準略誘罪,選D。C錯在第240條第1項和誘未成年人罪只適用於已滿16歲、未滿18歲之人,本題應優先適用第241條第3項的擬制規定。B錯在第298條須有使人結婚或營利、性交猥褻等意圖,且本題並非違反乙的意思強行帶走。A錯在擄人勒贖須有勒取贖金的意圖,丙只是讓乙同住。甲管教是否失當不影響丙的罪責。
中華民國刑法 第241條略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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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240條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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