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是被誤解最深的稅:稅率表寫著 10%~20%,但把免稅額 1,333 萬+配偶 553 萬+子女每人 56 萬+喪葬費 138 萬+債務全額扣除逐項算完,再加上不動產按公告現值(遠低於市價)計價——八成以上的家庭根本課不到稅。真正要小心的反而是程序(6 個月申報期)與地雷(死前兩年贈與拉回、重病提領計回)。
父親過世留下房子和存款,遺產稅要繳多少?有哪些可以扣除?免費問 AI,附法條與判決出處 →
第 13 條:三級稅率與計算式
試算(數額以當年公告為準):遺產總額 3,000 萬(房子公告現值 1,500 萬+存款 1,500 萬),配偶+兩名成年子女——3,000 萬-免稅額 1,333 萬-配偶 553 萬-子女 112 萬-喪葬費 138 萬 = 淨額 864 萬,稅額 86.4 萬(10%);若再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婚後財產差額先分一半給生存配偶),淨額常直接歸零。計價規則是隱藏的減稅器:不動產按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上市股票按死亡日收盤價——市價 3,000 萬的房子,稅基可能只有 1,200 萬。
第 17 條:扣除額逐項清點
- 人的扣除:配偶 553 萬、子女每人 56 萬(未成年按距成年年數每年加 56 萬)、父母每人 138 萬、重度身障再加 693 萬——申報書上每一格都要填好填滿。
- 錢的扣除:喪葬費 138 萬(定額,不用單據)、未償債務(房貸、借款,憑證明全額扣)、應納稅捐;農地農用全額扣(五年內要繼續農用)。
- 配偶大招: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生存配偶婚後財產較少時,先「分」走差額的一半,那部分不是遺產;大額家庭的第一順位規劃,申報時記得主張。
- 視同遺產地雷: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與特定近親的財產拉回課稅;重病期間的提領、舉債、出售,說不清流向就計回——「聽說快不行了趕快領一領」是最經典的反節稅操作。
申報與繳納:程序時間軸
6 個月內申報(可延 3 個月):先到國稅局單一窗口調被繼承人的金融遺產+財產清單(存款、股票、保單、貸款一次看齊)→ 填申報書附繼承系統表、除戶謄本 → 核定 → 繳納:稅額 30 萬以上可分 18 期、現金不足可實物抵繳(公告現值等於市場沒人要的地,抵繳反而划算)→ 取得完稅/免稅證明——這張紙是後續不動產繼承登記、銀行提領的通行證。免稅的家庭也建議申報:證明在手,過戶提領一路綠燈(參本站過世帳戶與繼承登記專文)。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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