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合約、存證信函、病歷或判決交給AI之前,先把能識別當事人的資料遮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財務情況都是個資;第6條的病歷、醫療、犯罪前科更是特種個資。AI分析需要的是事實、日期、金額與條款,不需要知道當事人是誰。
我想把租約和對方的存證信函丟給AI分析,哪些資料要先遮掉?免費問 AI,附法條與判決出處 →
哪些資料是個人資料
上傳前的遮蔽清單
| 資料 | 建議處理 | 原因 |
|---|---|---|
| 姓名、公司負責人姓名 | 改為甲方、乙方、A公司 | 直接識別當事人 |
| 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 | 整串刪除 | 直接識別,外洩風險高 |
| 地址、電話、Email | 改為某市某區、刪除 | 聯絡方式屬個資 |
| 銀行帳號、信用卡號 | 只留末四碼或刪除 | 財務情況,可能被冒用 |
| 病歷、診斷、前科 | 非必要不要上傳 | 第6條特種個資 |
| 日期、金額、條款內容 | 保留 | 分析法律關係需要 |
| 案號、法院名稱 | 視需要保留 | 已公開判決可保留,未公開案件斟酌 |
本站提供離線去識別化工具:文件只在你的瀏覽器記憶體中處理,不會上傳到伺服器,可先遮蔽身分證、電話、Email、案號、地址與帳號,再把結果交給AI。
特種個資要更小心
如果要分析的是別人的病歷或前科(例如對造的資料),更應先去識別化。另依第5條,個資的蒐集、處理或利用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只上傳分析所需的段落,也是降低風險的方法。
律師與事務所:保密義務優先
事務所導入AI工具時,可以先訂內部規則:哪些文件可以上傳、上傳前誰負責遮蔽、使用哪些已確認資料政策的服務。本站的企業代理平台也提供在你自己的工作區處理文件的方式。
去識別化常見問題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列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以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要特別小心。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屬特種個資,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僅在法定例外情形才可以。若是他人的資料,更應先去識別化。
律師法第36條規定律師有保守職務上所知悉秘密之權利及義務。使用AI工具處理委任案件前,應先去識別化、確認服務的資料保存與使用政策,必要時取得當事人同意。
通常可以。把當事人改成「甲方、乙方」、地址改成「某市某區」、金額保留,AI仍能判斷法律關係與爭點。需要保留的是事實經過、日期、金額與文件條款。
本文為法律資訊整理,條文均引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並附查證日期,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 個案事實差異可能導致完全不同的結論,重要決定前請諮詢律師或使用本站 AI 查詢後再向專業人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