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資料庫是法務部建置的官方法規查詢系統,引用法條時應以它的現行條文為準。查詢時要確認三件事:這是不是現行版本、它什麼時候開始施行、有沒有被修正或刪除。法律公布不等於生效,施行日期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14條判斷。
我查到一條法律新聞說罰則提高了,要怎麼確認現在是不是已經開始適用?免費問 AI,附法條與判決出處 →
找到正確的法規:名稱、簡稱與代碼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每部法規都有一個法規代碼(pcode),例如民法是B0000001、刑法是C0000001。常見的簡稱如勞基法、個資法、消保法,查詢前先確認完整名稱:勞動基準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消費者保護法。名稱相近的法規很多(法律、施行細則、辦法),看清楚位階再引用。
看單一條文,也要看全文脈絡
單一條文頁面適合引用與分享;但同一條常會「準用」或「適用」其他條文,例如動產擔保交易法第30條準用第二章的規定。遇到這類字眼,要回到全文看被準用的條文內容,才不會只讀到一半。
施行日期:公布不等於生效
例如慢車酒駕的罰則在2026-08-17公布修正,但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條文頁上方標示該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在施行日之前,適用的仍是修正前的規定。看到新聞說「罰則提高」時,先回資料庫看條文上方是否有尚未生效的提醒。
沿革與刪除條文
| 看到的狀態 | 代表的意思 | 引用時要注意 |
|---|---|---|
| 現行條文 | 目前有效的版本 | 附上查證日期 |
| 已公布、尚未施行 | 施行日期另定或尚未到 | 行為時仍適用舊規定 |
| (刪除) | 條文已刪除,條次保留 | 不能再作為依據,例:動產擔保交易法第38條 |
| 沿革中的舊條文 | 過去曾經有效的版本 | 跨越修法的案件要比較新舊法 |
本站的台灣法律MCP會即時向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條文並附官方網址,也能回傳修法沿革;法律AI回答時引用的條文,都可以點回資料庫核對。
全國法規資料庫常見問題
不一定。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第14條規定,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有些條文會由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
在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法規頁面查看「沿革」,可以看到歷次修正的公布日期與修正條次。適用時要以行為時有效的條文為準,跨越修法的案件可能需要比較新舊法。
代表該條已經被刪除,條次保留但不再有規範內容,例如動產擔保交易法第38條目前顯示為「(刪除)」。引用時不能再以該條作為依據。
法律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行政命令(例如施行細則、辦法、規則)由行政機關依法律授權訂定。全國法規資料庫兩者都有收錄,引用時要寫清楚法規名稱與位階。
本文為法律資訊整理,條文均引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並附查證日期,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 個案事實差異可能導致完全不同的結論,重要決定前請諮詢律師或使用本站 AI 查詢後再向專業人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