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塊要不要告?」的糾結,多半來自對訴訟成本的想像——小額訴訟就是為此設計的通道: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民訴法第 436-8 條)、表格化起訴狀、裁判費 1,000 元、夜間假日開庭、多數案件 3~6 個月終結——不請律師,自己就能把不甘心變成一紙可以強制執行的判決。
賣家收了錢不出貨金額三萬多,我想自己提告,小額訴訟怎麼進行?免費問 AI,附法條與判決出處 →
第 436-8 條:誰能走這條通道
典型案型:網購不出貨退款、租屋押金、代墊款、小額借貸、修繕費、行車糾紛的小額賠償——「給錢」類請求 10 萬以下自動適用;10~50 萬可書面合意適用。與兩位親戚的分工:支付命令(對方大概率不會異議的單純債權——更快更便宜,參本站專文)、調解委員會(對方願意談——免費,參本站專文);小額訴訟的定位是「對方會爭執、但金額不大」的正面對決。
四步流程:從表格到判決
- 寫狀:司法院官網下載表格化起訴狀——原被告資料、請求金額(本金+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年息 5%)、事實理由填空;附證據影本。
- 遞狀:向被告住所地或契約履行地的地院簡易庭遞交(郵寄可);裁判費 1,000 元(10 萬以下定額)。
- 開庭:可聲請夜間或週六日庭期;程序簡化,通常 1~2 次庭終結;對方缺席→一造辯論判決。
- 收尾:勝訴+確定(小額判決常附假執行宣告,不等確定即可執行)→ 聲請強制執行;和解成立的筆錄同樣是執行名義。
開庭實戰:證據、陳述與一審定生死
小額庭是證據的世界:對話截圖、匯款紀錄、發票照片列印編號(原證 1、2、3),搭配四句話時間軸(約定→給付→違約→催告)——講完坐下,勝率高過任何慷慨陳詞。制度特性要先知道:上訴僅限「判決違背法令」(事實認定一審說了算)、二審後原則不得再上訴——所以證據一次帶齊、主張一次講完;法官勸諭和解時,條件可以就當庭和解(筆錄=確定判決效力),不行就堅持判決。贏了之後:假執行宣告讓你不等確定就能扣薪扣款;對方脫產疑慮大的,起訴前先評估假扣押(參本站專文)。三萬元的正義,程序成本一千元——這筆帳,法院已經替小老百姓算好了。
常見問題
本文為法律資訊整理,條文均引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並附查證日期,但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 個案事實差異可能導致完全不同的結論,重要決定前請諮詢律師或使用本站 AI 查詢後再向專業人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