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拖著不付錢,你的損失不只是本金——每拖一天,法律替你算上一筆利息。年息百分之五怎麼來的、從哪一天起跳,直接關係到你能多要回多少。
有人欠我錢遲遲不還(借款、貨款、賠償金、工程款等),請問我除了本金,還可以請求遲延利息嗎?利息是年息多少、要從哪一天開始算?請求時要怎麼寫?免費問 AI,附法條與判決出處 →
第 233 條:金錢債務遲延,得請求遲延利息
只要是金錢債務、債務人陷於遲延,你除了本金,可請求從遲延日到清償日的遲延利息,不需證明實際損失。法定利率是年息 5%(第 203 條);約定利率較高者從約定,較低者仍以 5% 為底。且不生複利(第 233 條第 2 項:對利息無須再付遲延利息)。若另有其他損害,得再請求賠償(第 233 條第 3 項)。
第 229 條:遲延從哪天起算
- 定有確定期限: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起算利息。
- 未定期限:自受催告時起算;起訴送達訴狀、支付命令送達與催告同一效力。
- 及早催告:愈早以存證信函催告(留到達證據),遲延起算日愈早,利息從那天開始累積。
法院怎麼說:未定期限自訴狀送達翌日起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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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成員的侵權損害賠償,屬「未定給付期限」的金錢債權。法院援引第 229、233、203 條,准許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起算年息 5% 的遲延利息。三個帶著走的重點:①本金以外,遲延利息是你正當的權利,別漏了一併主張;②法定利率年息 5%,約定較高者從約定,且不能就利息再滾利息;③起算點決定你多要回多少——定期限自期限屆滿,未定期限自催告(訴狀送達即等於催告),及早發存證信函催告能讓起算日提前(參本站支付命令、借貸利率上限、違約金各文)。
常見問題
可以(民法§233):金錢債務遲延,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約定利率較高者從約定。不需證明實際損失,是法定最低補償;另有其他損害得再請求賠償。
年息5%(民法§203:利率未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百分之五)。約定高於5%從約定;低於5%的遲延利息仍以5%為底。不生複利(§233 II:對利息無須再付遲延利息)。
看債務人何時陷於遲延(民法§229):定期限自期限屆滿起算;未定期限自『受催告時』起算,起訴送達訴狀/支付命令與催告同效。本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算。及早發存證信函催告可讓起算日提前。
聲明:『被告應給付○元及自○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另可主張違約金、其他損害(§233 III舉證)、訴訟費用。可先聲請支付命令。先發存證信函催告留證,利息大額久拖很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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